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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萬汽車駕駛人注意了,開車禁看電視新制即起上路,交通部前天傍晚上網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案,依新規行駛時不能觀看、操作車上電視和DVD,也不能邊開車邊輸入導航,雖無罰則,但違規將負肇事責任;新制上路首日,昨仍有不少民眾不知情,照樣開車看電視,還有駕駛人說:「偷看很難抓,肇事馬上關掉也沒人知道。」

違規則須負肇事責任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表示,考量民眾行車安全,強制規定駕駛人開車前要關閉前方車上電視設備,開車時也不能操作或觀看車上電視、DVD和其他娛樂性視訊;行車輔助的導航設備則是行進間可觀看不得操作。新規已公告上路,一旦民眾違規,發生意外時將列肇事責任,民眾將有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等問題。
警方表示,處理交通事故時會詢問當事人有無觀看電視或操作導航設備行為,也會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來確認。觀看電視或操作導航設備因而肇事要負多少責任需視個案認定。例如肇事方闖紅燈,另方因操作導航設備未注意車前狀況,一般仍會判定闖紅燈者需負較大肇事責任。
但昨民眾幾乎都不知新制已上路。計程車司機謝先生說,不知該規定已上路,所以開車仍照開電視,「既要規定開車不能看電視,那應從源頭禁止安裝。」車上也有裝電視的黃小姐說,一肇事只要立即關電視,警方恐怕也不知道。開納智捷房車的民眾陳劍蓉說,偶爾須在半路變更導航行程設定,交部管太多會造成不便。

將強制行駛就關螢幕

交通部指出,納入法規是希望民眾養成正確開車行為,二○一三年起,將強制車上娛樂性螢幕要和打檔設備連動,只要汽車在前進或後退時,電視螢幕就須自動關閉,屆時新車或現有車輛都須符合新規,否則驗車無法通過。
豐田代理商和泰汽車、裕隆日產等車廠都指,屆時新車款都會納入相關連動機制,至於已售出的舊車款也會協助修改,但需車主自行付費。汽車影音改裝業者估計,約須五百元到一千元。

汽車娛樂設備使用新規
◎範圍:大、小客車及大、小貨車與計程車等
◎新規:
●行車前要關掉駕駛人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包括車上電視、DVD,導航設備除外
●開車時禁止操作或看車上電視、DVD;禁止操作行車導航設備
◎罰則:無,但發生意外時將列入肇事責任
◎緩衝條款:2013年元旦起,車上電視或DVD等娛樂視訊設備應與換檔設備連動,車子前進後退時,螢幕應自動關閉,列為汽車檢驗項目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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