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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開紗門觸毀損罪

為搶拍蒐證照,不讓被抓姦的女子穿上內褲,犯下毀損、侵入民宅、強制等罪,
業者與委託人供詞出入,多犯一條偽證罪,二審判處8月又拘役20日。

未帶警 算侵入民宅

判決書指出,林婦於2007年初懷疑李姓先生外遇,與經營髮廊的已婚高姓女子有曖昧關係,
僱用徵信社對李某跟監。同年2月21日凌晨,會同徵信社及員警,在高女髮廊的樓上,抓到兩人不正常關係,
李某回家後求饒,承諾把名下房舍、花店全部過戶給子女,林婦才放他一馬,
可是事後完全沒有履行,林婦又繼續僱用徵信社準備再次抓姦。

搶拿內褲犯強制罪

同年4月8日中午,徵信社又回報李某進入高女住處,高女髮廊又關上紗門,
這次林婦沒有會同警察,與 徵信社6人衝進去,
林婦為了抓住精彩通姦鏡頭,以不明工具撬開高女住處一樓紗門,門扣損毀,
輕聲進入2樓房間(房門未鎖),進門後,看到李、高均未穿衣褲,
徵信社一人拿攝影機、一人拿照相機,高女趕緊抓內褲, 但徵信社等人不讓她穿內褲,內褲被搶破,林婦則趕緊拍下精彩鏡頭,妨害高女穿內褲的權利。

徵信社大膽做偽證

林婦拿抓姦成果來控告,一審依通姦罪,各判李、高4個月,到了二審逆轉,
法官發現林婦供詞與業者有出入,林婦說看到「男上女下」,徵信社業者則說沒看到,
法官認為林婦證詞不實,改判李、高無罪。

高女反告林婦、業者兩人觸犯侵入民宅、損毀及強制罪,業者 又多一條偽證罪,林婦已被判拘役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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