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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外籍旅客在臺消費,政府訂有購買特定貨物退稅辦法,北區國稅局表示,外籍旅客必須在具有特定營業人資格的商店購買特定貨物,並取得退稅明細申請表,才可向海關辦理退稅。(黃悅嬌報導)


國外旅客來台觀光人次屢創新高,為了鼓勵觀光客在台消費,政府訂有「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以實質的退還現金提高其購物誘因。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近來經常接獲外籍旅客抱怨,部份商家告知只需要憑購物發票就可向海關辦理退稅,但最後海關卻未准退稅,原因就在於這些店家並非「特定營業人」TRS店家,不符退稅要件。『但因為你不是核准的特定營業人,不符我們購物退稅條件,當然海關當然無法核准。』



國稅局說,部份營業人可能不清楚相關規定提供錯誤訊息,營業人只要符合實收資本額500萬以上公司,無積欠已確定的營業稅營所稅及罰鍰,最近兩年度的營所稅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經核准用藍色申報書者,可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成為特定營業人,取得TRS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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