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生活小常識 (483)
- Nov 23 Wed 2011 14:50
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特別註明速度是---零
半年前的一個傍晚,我在建國高架橋上,因塞車而停下來,也被後車『推撞』而撞上前車!有找警察來處理,用了本篇的觀念,後來當場達成「和解」,後車(只保強制險)同意賠償我車與前車的修理費用ㄛ!
- Nov 23 Wed 2011 14:48
以後垃圾信不要刪! 留下來每封可求償2千元…
- Nov 23 Wed 2011 14:31
仲介帶看屋!什麼~要仲介費…
小豪與其他二位同學合租,從網站上查到幾個近學校的透天厝,沒想到去電詢問後,皆為同一人所接聽,並表明其為「福氣房仲-黃先生」可帶看屋,同學們也覺得房屋仲介的房屋多,或許可以儘快找到適合的房屋,於是便請黃先生提供更多符合條件的房屋,並約定時間請其帶看房屋,經大夥商量後,願意花一天的時間看完符合條件的七間房屋,並且於當天決定承租,以免開學後,沒有房屋可租。
終於,看完房屋了,房仲-黃先生帶看的房屋都差強人意,不是設備老舊或沒有設備,不然就是租金負擔不起,實在令小豪與同學很煩惱,但眼看著又要放寒假了!再不決定下學期要居住的地方,恐怕這學期終止租約後,連東西放置的地方都沒有!沒辦法了!只好在爛蘋果中選一顆好的!於是阿豪與同學決定承租其中一間設備老舊透天厝,房仲-黃先生便請阿豪及同學先支付5,000元定金。
終於,看完房屋了,房仲-黃先生帶看的房屋都差強人意,不是設備老舊或沒有設備,不然就是租金負擔不起,實在令小豪與同學很煩惱,但眼看著又要放寒假了!再不決定下學期要居住的地方,恐怕這學期終止租約後,連東西放置的地方都沒有!沒辦法了!只好在爛蘋果中選一顆好的!於是阿豪與同學決定承租其中一間設備老舊透天厝,房仲-黃先生便請阿豪及同學先支付5,000元定金。
- Nov 23 Wed 2011 14:15
保險哲學…
我媽媽做保險業務員 20 年 , 前年光榮退休 (她是我唯一聽過做保險業務員可以做到退休的 )
前年她幫我去跟保險業務員打了一個保險 , 跟下面的文章很類似也就是 低主險 高住院給付 ...
前年她幫我去跟保險業務員打了一個保險 , 跟下面的文章很類似也就是 低主險 高住院給付 ...
- Nov 23 Wed 2011 14:01
黃金消息聯結…
- Nov 23 Wed 2011 13:49
高捷橘線 即將開通…
- Nov 23 Wed 2011 10:30
主婦小妙招 廚房大幫忙
- Nov 23 Wed 2011 10:19
法律小常識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寫成"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最好還有2個証人。這樣期滿後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請警方提起公訴....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不懂法律的人別說爭取權益,可能連自己的基本保障都維護不了......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請警方提起公訴....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不懂法律的人別說爭取權益,可能連自己的基本保障都維護不了......
- Nov 23 Wed 2011 10:14
誤闖ETC車道,後續注意事項
- Nov 13 Sun 2011 15:15
律師看無薪假,勞工5年內可提告....
最近各業都採取無薪休假的措施,以度過這波經濟難關,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馬靜如提醒企業,「無薪休假」必須獲得員工的同意,而且要有「書面」協議書,才算合乎法律程序,否則,員工有5年的請求權,5年內隨時都可以告資方,要求資方將薪資「補」還。
- Nov 13 Sun 2011 15:13
不分平、假日 結婚前3日可登記....
者林明宏/南投報導〕登記去年5月23日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後,因與民間傳統習慣有落差,不僅民眾不方便,戶政事務所也因新人選定假日登記結婚必須指派專人加班,面對種種困擾,繼去年12月修正假日結婚可提早3天辦理登記後,3月9日又修正,結婚登記不論假日、非假日,均可於結婚前3日辦理登記。
- Nov 12 Sat 2011 18:55
有必要知道的五個救命常識...
個案1:
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裡面有手機、銀行卡、錢包等。 20分鐘後,她打通了老公的電話,告訴自己被偷的事。
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裡面有手機、銀行卡、錢包等。 20分鐘後,她打通了老公的電話,告訴自己被偷的事。
- Nov 09 Wed 2011 14:16
不景氣少看病?健保局:可分期付
不景氣少看病?健保局:可分期付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8/10/27 14:40 記者江昭青報導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8/10/27 14:40 記者江昭青報導
- Nov 09 Wed 2011 12:50
走出賣場警鈴響 有權拒絕搜身
- Nov 09 Wed 2011 12:42
網路公開私人資料 可判二年刑
針對東海大學劈腿事件在網路上被公開一事,東海大學主任秘書、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昨天表示,許多學生在網路上公開他人的資料、圖片及不實描述,已涉及刑法三一○條妨害名譽罪嫌,可求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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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09 Wed 2011 12:34
無肇事紀錄沒減費, 保險公司要受罰!
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實施一年多,不少車主最近正面臨續保事宜。 5
雖然新制車險費率結構增加「無肇事紀錄減費」項目,但不少車主在向保險公司續保時,保險公司卻未減費。財政部保險司前陣子接獲一些車主檢舉保險公司未依規定減費,保險司已對多家溢收保費的保險公司開出罰單,每案罰鍰二十萬元。保險司官員指出,自去年四月起實施的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將保額和保險費大幅提高一倍左右,但也增加以肇事紀錄加減保費的規定,讓紀錄良好的駕駛人可以減少保費負擔,以鼓勵駕駛人重視行車安全。依據規定,肇事紀錄加減保費大致可分成七種等級,分別是: \
- Nov 09 Wed 2011 12:32
保險指定幾個受益人,差別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