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一名網友到大賣場搶購牛奶,好不容易搶到手放進推車,這時一名沒搶到的婦人竟然未經許可從他的推車裡把牛奶拿走,還回嗆沒結帳不是你的,不算偷,網友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但律師說,婦人的行為不算竊盜,但已經夠成強制罪,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賣場十點才開始營業,九點半就已經有大批民眾搶攻牛奶區,顧客:「牛奶比外面便宜很多。」就怕搶不到,一罐罐牛奶瘋狂往推車裡搬,但高雄一名網友po文抱怨他在牛奶櫃前排了好久,終於搶到四瓶,有個婦人沒搶到,竟然直接從他的推車裡把牛奶拿走,網友大喊幹麻偷我牛奶,婦人卻回嗆沒結帳不是你的,不算偷,網友一聽好像有道理,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但律師表示,未經許可把沒結帳的牛奶拿走,已經違法,律師林憲同:「讓他人無法行使購買權力,算強制,不算竊盜。」雖然強制罪比竊盜罪輕,但還是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是公訴罪,不能和解了事。似乎怕同樣的情況再發生,好不容易搶到牛奶的顧客,甚至派家人站崗守護牛奶,但到手的貨品就算沒結帳被拿走,別再自認倒楣,可以依法據理力爭。


<網路轉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0985ca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