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到了一家電子公司去工作,而這家公司因為人少,工作很多,又常徵不到人(因為員工流動率很高)。所以,會要求舊有的員工來加班。但是,因為員工的工作時間是做四休二,所以,加班後會變成做五休一(而且工作時間是12小時)。也因此工時長,休假少,加班錢又少,因此,沒有舊員工想加班。但是,因為我是新進員工,而且,因為之前我有失業一段時間,所以,我想利用加班來賺取更多的金錢。

  可是,因為這樣的加班舉動,產生一些讓舊員工感到困擾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就是我的加班,讓舊員工不得不加班。後來,我才了解原來為我常加班,而有些舊員工沒有加班,所以,被代理組長叫去說為什麼只有新人在加班,而妳們身為舊員工,都沒有再加班,對新人很不公平,這樣新人也不會想要加班,所以,為了公平,希望妳們也要加班,才不會讓新人有抱怨。也因為這樣,他們都被要求多加一天班。所以,對我的態度也由熱情轉為冷淡。最初,我也不清楚,而是由一位舊員工跟我說我才知道,原來我的加班,已經讓有些人反感了。可是,對我而言,我只想要多賺錢而已,這樣也有錯嗎?

  但是,為了部門的和諧,我只好減少加班的次數(由五次減少為三次),而且儘量少跟代理組長說話(避免讓人誤會我想求表現才加班)。我也會累(因為常加班),但是為了錢,我也只好咬牙苦撐。雖然,可能會讓其它人不諒解。但是,我也沒辦法,因為缺錢,所以,我真是有苦說不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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