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表示,明年3月起有酒駕紀錄車主,強制汽車責任險擬要加費新台幣2100元;如果把車借人,因他人酒駕,車主仍然可能被加費。

金管會預估若加費,強制車險保費收入每年可增8500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草案,金管會表示,今年仍然不調整汽車責任險的保費。

 

不過,為了杜絕駕駛人酒駕肇事,金管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研議明年3月1日起,如果車主本身或者車子借他人酒駕遭到取締,酒駕紀錄將會被記入加費的因子,加費方式是以前一年的酒駕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2100元,並且沒有設定上限。

 

金管會解釋,前一年如果有一次酒駕紀錄,續保時要加費2100元;有2次酒駕紀錄,就會被加費4200元;3次就是6300元,依此類推。

 

車主應該注意,可能會被加費的情況,除了車主自己有酒駕紀錄,該車會被加費,車主擁有的其他車子,也會被加費;所以車主有2部車的話,就會被加費4200元。

 

金管會說,如果要把車借給他人駕駛,也應該要小心。金管會指出,車主如果把車子借給他人,他人酒駕而遭到取締,車主續保會被加費。

 

金管會表示,每年平均有酒駕事件約4萬多件,若依據要加費2100元計算,預估可以增加的保費收入最高可達8500萬元。

 

金管會指出,有關強制車險酒駕加費草案預告完畢後,會提交強制車險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才正式發布,並在明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網路轉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0985ca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