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林明宏/南投報導〕登記去年5月23日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後,因與民間傳統習慣有落差,不僅民眾不方便,戶政事務所也因新人選定假日登記結婚必須指派專人加班,面對種種困擾,繼去年12月修正假日結婚可提早3天辦理登記後,3月9日又修正,結婚登記不論假日、非假日,均可於結婚前3日辦理登記。

在傳統習俗擇黃曆辦喜事的觀念下,使得「登記婚」上路後,各方抱怨不斷,有新人指出,為了辦妥新婚登記,必須在舉行結婚儀式當天,往返奔波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也有戶所人員表示,有些新人預約假日辦理結婚登記,戶政所指派專人加班,結果因新人喜宴喝醉而無法前來,結果被放鴿子。

根據縣府統計,從去年5月下旬登記婚上路至今年2月,全縣利用假日辦理結婚登記只有216件,其中今年1月更只有3件。

民政處表示,內政部為改善「登記婚」上路後衍生的種種不便,日前又修正作業規定,結婚當事人如果無法於結婚當天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可在結婚登記日前3天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辦理結婚登記須攜帶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半身彩色照片1張、結婚書約,2人以上證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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